最新疫情数据与防控措施
浙江省最新疫情数据通报
根据2022年12月7日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的数据显示,浙江省当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8例,其中杭州市22例、宁波市18例、温州市8例、绍兴市5例、嘉兴市3例、湖州市2例,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26例,其中杭州市156例、宁波市98例、温州市72例、绍兴市45例、嘉兴市35例、湖州市20例。
截至2022年12月7日24时,浙江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986例(境外输入病例692例),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873例,从地区分布来看,杭州市累计确诊病例最多,达到1428例;宁波市次之,为986例;温州市位列第三,为752例,其他地市累计确诊病例数分别为:绍兴市485例、嘉兴市423例、湖州市312例、金华市286例、衢州市115例、台州市198例、丽水市96例、舟山市65例。
重点地区疫情分析
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,2022年12月第一周(12月1日-7日)新增确诊病例数据如下:12月1日新增15例,2日新增18例,3日新增20例,4日新增19例,5日新增21例,6日新增23例,7日新增22例,可以看出,杭州市疫情呈现缓慢上升趋势,单日新增维持在20例左右。
宁波市同期数据显示:12月1日新增12例,2日新增14例,3日新增16例,4日新增15例,5日新增17例,6日新增19例,7日新增18例,宁波市疫情也呈现相似的增长态势,但总体新增数量略低于杭州市。
温州市12月1日-7日新增确诊病例分别为:5例、6例、7例、6例、8例、7例、8例,温州市疫情相对平稳,单日新增维持在10例以下。
疫情防控措施与成效
浙江省在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,截至2022年12月7日,全省已完成核酸检测1.2亿人次,其中11月30日至12月6日一周内完成核酸检测985万人次,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从"7天1检"调整为"3天1检",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检测频次调整为"2天1检"。
疫苗接种方面,截至12月7日,浙江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.56亿剂次,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率达到92.3%,全程接种率达到89.7%,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82.5%,3-11岁儿童接种覆盖率达到95.2%,全程接种率达到93.8%。
医疗资源准备方面,浙江省已储备重症监护床位1.2万张,可转换ICU床位8000张,配备呼吸机1.5万台,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从11月初的320个增加到目前的586个,24小时开诊率达到100%,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从11月初的1278个增加到目前的2015个。
疫情发展趋势研判
根据浙江省疾控中心的分析,当前浙江省疫情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多点多源多链散发,涉及11个设区市;二是传播速度快,部分聚集性疫情发现时已发生多代传播;三是隐匿传播特征明显,无症状感染者比例较高;四是输入性风险持续存在,省外输入病例占比约30%。
从病毒基因测序结果看,浙江省流行的主要毒株为奥密克戎BA.5.2和BF.7变异株,其中BA.5.2占比约65%,BF.7占比约30%,其他变异株占比约5%,这两种变异株的传播力较前期毒株明显增强,但致病力有所减弱。
基于现有数据模型预测,未来两周浙江省疫情可能呈现以下趋势:一是日新增感染者数量可能继续上升,预计峰值可能出现在12月中下旬;二是医疗资源使用率将逐步提高,但出现医疗资源挤兑的风险较低;三是随着春节临近,人员流动增加可能带来新的输入和传播风险。
防控政策调整与优化
根据国家最新防控政策,浙江省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:
- 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高风险区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检测,其他人员"愿检尽检"。
- 除养老院、福利院、医疗机构、托幼机构、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,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。
-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,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。
-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。
-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,药店不得随意关停,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。
重点人群保护措施
针对老年人、基础疾病患者、孕产妇、儿童等重点人群,浙江省采取了以下保护措施:
- 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,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、临时接种点、流动接种车等便利服务。
- 开展重点人群健康调查,全省已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调查785万人,其中重点人群(有基础疾病、未接种疫苗等)125万人,次重点人群215万人,一般人群445万人。
- 加强医疗资源准备,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均已设置缓冲病房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实现全覆盖。
- 建立重点人群分级分类服务机制,为重点人群发放健康包(含口罩、抗原检测试剂、退烧药等)325万份。
- 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,全省确定孕产妇和儿童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126家,建立转诊绿色通道。
经济社会运行保障
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,浙江省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:
- 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不合理限制,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98.7%。
- 保障交通物流畅通,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、服务区、港口码头、机场等全部正常开放,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发尽发。
- 保障基本医疗服务,全省医疗机构非必要不封控,急诊、透析、化疗、孕产妇、新生儿等特殊群体救治通道保持畅通。
- 保障基本生活物资供应,全省重点保供企业日均供应蔬菜2.3万吨、猪肉4500吨、禽肉2000吨、蛋类1200吨、奶制品800吨。
- 维护市场秩序,加强价格监管,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6起,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1.2万份。
公众健康提示
浙江省疾控中心向公众发出以下健康提示:
- 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注意个人卫生。
- 加强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。
- 积极接种疫苗,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。
- 合理备药不囤药,家庭可适当储备解热镇痛等日常药物,但无需大量囤积。
- 保持良好心态,科学认识疫情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,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,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,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,平稳度过疫情流行期。